• WAP手机版 找学校  手机APP  设为首页
招生简章

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自主招生章程

2017/2/15 16:22:57   来源: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阅读:11039   我要评论 
内容摘要: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自主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

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自主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7] 2号)的有关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督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2957

第五条 学校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龙翔大道2188号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隶属部门:深圳市人民政府;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按规定年限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普通大专毕(结)业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

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和职能

第十一条 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设立由校党委领导班子、相关行政部门领导和各学院党政领导组成的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广东省和深圳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自主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订学校自主招生章程、招生方案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自主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招生就业办公室为学校自主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自主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及接受纪律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自主招生监督小组,对自主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监察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第十四条 自主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1.普通高中毕业生: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考生,未取得高考报名号的,请在有关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办理高考补报名手续。

2. 报考普通类专业的高中毕业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文科生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理科生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科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三门学科成绩均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

第五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十五条 学校执行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下达的自主招生计划,招收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500人。各专业兼招文理类、美术类、音乐类和体育类(美术类、音乐类考生作文科类招考,体育类考生作理科类招考)。详见下表。考生可选择填报1-2个专业志愿。

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自主招生计划表

序号

专业

招生对象

科类

学制

招生计划

1

电子测量技术与仪器

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文理兼招

3

20

2

电子商务

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文理兼招

3

20

3

环境工程技术

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文理兼招

3

25

4

机械设计与制造

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文理兼招

3

33

5

计算机信息管理

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文理兼招

3

30

6

计算机应用技术

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文理兼招

3

60

7

旅游英语

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文理兼招

3

35

8

嵌入式技术与应用

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文理兼招

3

20

9

软件技术

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文理兼招

3

30

10

室内环境检测与控制技术

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文理兼招

3

20

11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文理兼招

3

45

12

文秘

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文理兼招

3

35

13

物流管理

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文理兼招

3

25

14

应用电子技术

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文理兼招

3

50

15

智能产品开发

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文理兼招

3

20

16

智能控制技术

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文理兼招

3

32

 

   

 

 

 

500

 

第十六条 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高职院校学生,不得转学。其中,考入高职院校的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不得转入统招专业。请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慎重选报。

第六章  报名及资格审查

第十七条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可以选报两个专业志愿。通过网上报名后,通过初审的考生须将相关报名材料提交到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办理相关手续,并取得学校自主招生准考证,否则报名无效。

第十八条 学校成立考生资格审查小组,审核确定参加学校组织的自主招生考试的文化素质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考生名单。

第十九条 具体报名和确认程序参见《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普高自主招生实施方案》。

第七章  考核办法

第二十条 普通高中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的考试形式。

(一)我校参加自主招生的16个专业文化素质考试均采用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三门成绩,满分3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采用面试形式,由我校自主命题和组织实施,满分100分。普通高中考生入学测试总分满分值为400分。

(二)3月15日前,根据文化素质考试成绩,按照1:1.5的比例,采用“分专业由高分到低分第一专业志愿优先、第二专业志愿由高分到低分替补,末位同分的则均予以面试”的办法确定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的考生名单,并在学校招生网上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组织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


标签: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自主招生章程 

  


联系我们


  加微信群(备注:学校+姓名)  


求学参考网--广东招生第一网  商务合

Copyright cankaoxx.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广州世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粤ICP备11094791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