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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

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自主招生章程(2)

2018/3/12 16:20:58   来源: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阅读:11727   我要评论 
内容摘要: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自主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学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育部关于开展...

第九章  组织保障及时间安排

第三十条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在省教育厅统一领导、在市教育局协助下进行。负责制定招生章程,做好报名、报名审核、考试、成绩评定及上报和录取等工作。中学负责报考考生的组织及高考补报名考生的资格审查、网上确认高考报名信息等。

第三十一条 精心组织,妥善安排,确保组考工作安全有序

我校按照“省厅牵头、院校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实施原则,精心组织,妥善安排好2018年自主招生工作。我校根据招收对象、特点和要求,明确工作目标,理清工作思路,落实工作任务,理顺工作流程,有条不紊地实施好组考工作。认真做好报名、资格审查、命题、考试安全保密、录取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按计划、高质量完成自主招生试点工作。加强考务工作过程管理和监控,严格考务实施,严肃考风考纪,规范考核环节,自觉接受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的监督。

第三十二条 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加强宣传发动,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构建公开透明的自主招生信息公开体系,将招生政策、考生报考资格和报考条件、招生计划、文化素质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拟录取名单、录取信息、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和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予以公开,让广大考生和社会及时获取招生信息,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自主招生工作健康有序进行。在市教育局的协助下,充分利用媒体、网络等做好自主招生的宣传发动工作。在我校网站上及时公布招生政策、招生章程、报考资格、成绩发布等,为考生传递全面、真实、准确的信息,为我校自主招生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第三十三条 时间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2月上旬

学校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公布自主招生章程

31日至310

考生在统一招考平台上报名及填报志愿

312

确定入围技能考核普通高中生考生名单,并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非现代学徒制)

324日上午

报考现代学徒制考生来我校参加文化素质测试

328

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报考现代学徒制考生文化素质成绩及入围技能考核名单

41

组织实施技能考核(面试)

49日至13

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网站上公示,并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415日前

完成自主招生录取工作

9

录取考生与普通高考录取新生同步办理报到入学手续。

第十章  体检要求

第三十四条 参加学校自主招生考试的考生必须在3月15日前根据有关要求参加广东省普通高考体检。无广东省普通高考体检结果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第三十五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三十六条 经我校自主招生所录取的考生,与高考录取考生同时办理入学手续,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十七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二章  奖贷助学金设置

第三十八条 学校设立国家奖学金、学校奖学金等,同时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在校生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勤工助学岗位。学校奖学金分一般奖学金及专项奖学金;奖学金奖励标准按照学生手册相关规定执行,奖励对象为品学兼优的在校生。

第三十九条 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特困补助金、勤工助学岗位奖励办法及金额依据上级相关文件及学校相关办法管理。

第十三章  收费标准及户籍

第四十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深圳市物价局、教育局《关于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收费标准的批复》深价联字﹝2002﹞14号文及相应新增专业收费标准的文件执行。普高自主招生各专业(非美术类专业)学费均为6000元/年,现代学徒制招生专业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美术类)学费为10000元/年。各招考专业住宿费统一为:1200元/年。

第四十一条 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非深户新生,按照《关于普通高等、中专学校新生户口迁移问题的紧急通知》(广公(户)字﹝2003﹞186号)规定,可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至深圳市的手续。

第十四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四十二条 招生所有流程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

联系部门: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

联系人:张老师、何老师

监督电话:0755-89226295,89226299

传真:0755-89226297

电子邮箱:xxjiwei@126.com

第四十三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5-89226360、89226361

传真:0755-89226363

电子邮箱:zhaosheng@sziit.com.cn

学校网址:http://www.sziit.edu.cn/

招生网址:http://zhaob.sziit.edu.cn/

第十五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自主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四十五条 本章程由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委托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广东省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广东省的政策、规定为准。

 

 

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2月2日

附件1: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专业(学考+校测)一览表

序号

招生专业

学制

招生计划数

学费(元/学年)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要求

考核方式

备注

1

软件技术

3

25

6000/学年

CCC

学考”+“校测

学考总分≥120,职业技能考核≥60

2

计算机信息管理

3

25

6000/学年

CCC

学考”+“校测

学考总分≥120,职业技能考核≥60

3

嵌入式技术与应用

3

20

6000/学年

CCC

学考”+“校测

学考总分≥120,职业技能考核≥60

4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

3

20

6000/学年

CCC

学考”+“校测

学考总分≥120,职业技能考核≥60

5

微电子技术

3

45

6000/学年

CCC

学考”+“校测

学考总分≥120,职业技能考核≥60

6

光电技术应用

3

45

6000/学年

CCC

学考”+“校测

学考总分≥120,职业技能考核≥60

7

计算机应用技术

3

40

6000/学年

CCC

学考”+“校测

学考总分≥120,职业技能考核≥60

8

计算机网络技术

3

10

6000/学年

CCC

学考”+“校测

学考总分≥120,职业技能考核≥60

9

信息安全与管理

3

10

6000/学年

CCC

学考”+“校测

学考总分≥120,职业技能考核≥60

10

机械设计与制造

3

25

6000/学年

CCC

学考”+“校测

学考总分≥120,职业技能考核≥60

11

智能控制技术

3

25

6000/学年

CCC

学考”+“校测

学考总分≥120,职业技能考核≥60

12

智能产品开发

3

25

6000/学年

CCC

学考”+“校测

学考总分≥120,职业技能考核≥60

13

特种加工技术

3

25

6000/学年

CCC

学考”+“校测

学考总分≥120,职业技能考核≥60

14

汽车电子技术

3

40

6000/学年

CCC

学考”+“校测

学考总分≥120,职业技能考核≥60

15

建设工程管理

3

40

6000/学年

CCC

学考”+“校测

学考总分≥120,职业技能考核≥60

16

电子商务

3

20

6000/学年

CCC

学考”+“校测

学考总分≥120,职业技能考核≥60

17

物流管理

3

20

6000/学年

CCC

学考”+“校测

学考总分≥120,职业技能考核≥60

18

工业网络技术

3

20

6000/学年

CCC

学考”+“校测

学考总分≥120,职业技能考核≥60。中外合作办学。

19

工业机器人技术

3

20

6000/学年

CCC

学考”+“校测

学考总分≥120,职业技能考核≥60。中外合作办学。

 

附件2:现代学徒制招生专业(面向普通高中生)一览表

序号

招生专业

招生对象

学制

招生计划数

学费(元/学年)

高中生学业水平考生成绩等级要求

招生方式

合作企业

1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1.高中毕业生

2.美术类

3

35

10000/学年

CDD

招工招生同步

深圳市鼎典工业产品设计有限公司深圳市三度礼贤设计有限公司

深圳市乙正形象设计有限公司

深圳市商业美术设计促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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