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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招生简章

华南理工大学2019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2019/1/25 10:53:55   来源:华南理工大学   我要评论 
内容摘要:华南理工大学2019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华南理工大学是教育部批准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的高校之一,布点项目为:田径、游泳、乒乓球、篮球和足球(男)。我校在“双一流”大学建设中,高度重视体育的各项工作,竞技水平稳步提升,连续七届夺得全国大学生运动会“校长杯”。为了促进我校竞技体育事业的发展,“以点带面”丰富校园文化生...

华南理工大学2019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华南理工大学是教育部批准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的高校之一,布点项目为:田径、游泳、乒乓球、篮球和足球(男)。我校在“双一流”大学建设中,高度重视体育的各项工作,竞技水平稳步提升,连续七届夺得全国大学生运动会“校长杯”。为了促进我校竞技体育事业的发展,“以点带面”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带动学校体育工作全面展开,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2019年我校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队。


一、招生项目和计划

我校2019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规模不超过主管部门核定的本校上一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即不超过63人。具体招生计划如下,各项目招收人数视生源测试情况和运动队需求确定最终录取名单。

华南理工大学


二、报考条件

考生报考必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高水平运动队的报考条件以及我校招生的相关规定,现场确认时等级证书可在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http://ydydj.univsport.com/index.php?m=index&c=look&a=look)中得到确认;考生所持有的运动员等级证书项目应与报考的高水平运动项目(含小项)必须完全一致,且该考生获得此成绩的赛事符合全国大学生比赛的参赛资格要求,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近三年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注:

乒乓球项目不接受参加过中国乒乓球俱乐部超级联赛、中国乒乓球俱乐部甲A比赛及全国乒乓球锦标赛、全运会的运动员(包括注册、报名和参赛)报名,以学校名义参赛的不受此限制,但报到时需说明参赛情况。


足球项目不接受参加(报名)过中国足球超级联赛、中国足球甲、乙级联赛、中国足协杯比赛及以上赛事的预备队联赛及预赛的运动员报名。


篮球项目不接受在国家体育总局篮球运动管理中心或中国篮球协会运动队管理部注册过的,以及曾参加全国青年篮球联赛、全国俱乐部青年篮球联赛、WCBA联赛、NBL联赛、CBA联赛的运动员报名。


三、报名流程

1、报名时间与方法


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2月10日12:00


凡符合报考条件有意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登录我校招生工作办公室网上报名系统(https://222.16.5.56:8080/ispark-scut-web),按照要求进行报名。考生报名时选择报考类别,分为: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类(仅限一级及以上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类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类。网上报名后,报考类别一旦确定,不得更改。


2、报名材料(A4纸按顺序装订)


(1)《华南理工大学2019年高水平运动队申请表》,考生网上填报完成后自行打印并加盖本人所在学校(单位)公章。请务必留有效手机号码和家庭联系电话。


(2)运动技术等级证书证明:打印本人在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个人信息页面。


(3)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户口簿复印件1份、考生本人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2张。


(4)获奖成绩证明:本人近三年参加省级以上(含省级)比赛获奖证书复印件。


(5)运动成绩证明:本人运动技术等级证书复印件、办理运动员等级证书时用的秩序册、成绩册复印件。


(6)学历证明:应届毕业生(未发毕业证者)持学校出具的证明原件;往届生持毕业证书复印件。


(7)篮球和足球考生需提供主力队员证明(附件3)。


注:在报到现场须查验运动技术等级证书、身份证、获奖证书原件。


3、报名现场确认


考生须根据测试时间要求,于报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考生须认真阅读高水平运动队报名条件和《华南理工大学2019年高水平运动队专项测试内容、方法与标准》(附件1)并提交上述报名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不予现场确认。


四、考生参加测试的相关规定

1、报到时间:2019年2月22日9:00-11:30(过时不候)。


2、测试时间:2019年2月23-24日,具体项目测试安排,请关注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网站公布的日程安排。


3、报到地点: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西区体育馆三楼。


4、报到时须按要求上交个人资料,并进行现场照相。


5、考生须事先自行购买测试期间的人身意外保险,现场报到时查验本人人身意外保险单。


6、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身体检查,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地点:华南理工大学医院;体检时间:2019年2月24日12:00前。


7、考生参加测试的项目必须与运动技术等级证书上的项目一致,否则不予录取。


8、测试时对考生进行兴奋剂抽检(检测费用由考生支付,检测合格学校退还给考生,检测不合格考生自付)。且考生须事先自行下载打印《反兴奋剂承诺书》(附件2)并签名,于报到时提交。不签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测试资格;兴奋剂检测不合格者,取消被录取的资格。


五、收费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粤价函〔2010〕79号文件,体育专项测试费200元/人,体检费根据医院要求另计。报到时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扫码缴费。考生交通费、食宿费自理。学费标准以广东省发改委收费标准为准(目前我校工商管理(高水平运动队)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6060元/人·年)。


六、资格认定

1、我校将根据招生项目、计划和考生的报考类别,按照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以及各项目规定的不同位置,从高到低,确定入围资格。若出现体育专项分数相等的情况,田径、游泳项目的考生以副项比赛成绩为参考认定依据;其他项目的考生则以位置急需程度(篮球后卫、前锋、中锋;足球后卫、前锋、前卫;乒乓球左手、右手的顺序)为认定参考依据。


2、我校本着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入围资格名单,名单将在招生工作办公室网站上公示,并上报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教育部,未经教育部及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示者,我校不予录取。


七、录取原则

1、凡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均须参加我校相关测试,测试成绩达到我校上述“资格认定”入围条件,且符合《华南理工大学2019年招收高水平运动队专项测试内容、方法与标准》的规定。文化成绩达到在我校登记的“报考类别”水平要求,并符合教育部及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执行。


2、我校组织的测试成绩不代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测试成绩,报考我校的考生还须根据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统一测试或高水平运动队资格认定测试,合格者方能作为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入围人选,最终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审核公布为准,公示的相关要求按教育部最新文件执行,另行通知。


3、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报考单独招生考试类的考生,需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文化课考试成绩符合相关要求,且项目专项测试成绩突出者,经我校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同意,公示期满后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批准,可免于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但需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参加高考报名。这类考生确定并公示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


4、其他报考类型的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并且高考志愿按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求报考华南理工大学。考生专项测试成绩二级以上,并被确认具有入围资格,高考文化课原始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各省相应控制线)65%及以上,经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后,我校予以录取,这类考生公示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考生专项测试成绩达到《测试标准》及格线以上,并被确认具有入围资格,高考文化课原始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各省相应控制线)及以上,经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后,我校予以录取。对于高考综合改革和合并批次的省份,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教育部及相应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参考线执行。


5、参加高水平运动队测试的考生应按规定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执行),并获取考生号,若因报名原因影响考试与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行负责。


6、高考志愿填报后,凡报考我校的公示无异议考生须在第一时间将高考成绩单及高考志愿表传真至020-87113678,以便确认,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7、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员将在我校工商管理(高水平运动队)专业学习,只录取填报该专业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八、管理办法

1、考生应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和诚信的原则如实申报相关材料和参加考试。我校在新生入学后将实行严格的复审制度。凡在报名、考试各环节中弄虚作假及其他违纪违规违法者,一经查实,我校将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并向有关教育主管部门、学校通报;若在报名阶段发现上述情况,取消报考资格;入学前发现上述情况,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上述情况,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毕业后发现上述情况,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刑法修正案(九)》已将替考、请人替考、利用通讯工具传递试题及答案等行为列为犯罪行为,若在考试中涉嫌上述情况,我校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考生入学后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复试考核,除上述情况外,田径、游泳项目的复试成绩达不到测试成绩80%者,取消考生录取资格或学籍。


3、高水平运动队录取的所有考生入校后均须参加运动队教学训练和竞赛活动。拟录取的考生须与我校签订协议,明确入校后参加训练、比赛的义务和责任。


九、其他

若教育部关于高水平运动队的政策有所调整,则按新的政策执行。本招生简章由华南理工大学招生领导小组委托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对该简章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疑义者应在简章公布之日起一年内通过咨询或者信访提出,过期不受理。


招生工作办公室:


电话:020-87110737;


传真:020-87111502;


E-mail:admit@scut.edu.cn;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华南理工大学清清文理楼(37号楼)505室;


网址: http://admission.scut.edu.cn;


官方微信: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办(scut_zsb)


体育学院:


电话:020-87111443;


传真:020-87113678;


E-mail:zbguo@scut.edu.cn;


网址:http://www2.scut.edu.cn/spe


纪监办公室:


电话:020-87110195;


传真:020-87110195;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华南理工大学清清文理楼(37号楼)403室


网址:http://www2.scut.edu.cn/qf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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