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七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发改委有关文件执行。学费标准:理工、艺术类专业(含新闻采编与制作专业)每学年为15800元;文史、财经、管理类专业每学年为14800元;住宿费标准为900-1800元/生·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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