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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招简章

顺德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2019/9/26 12:14:45   来源:顺德职业技术学院   我要评论 
内容摘要:顺德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计划招生简章一、指导思想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职成〔2019〕12号)和《广东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第二期高职扩招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加快培养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各类技术...

顺德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顺德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一、指导思想


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职成〔2019〕12号)和《广东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第二期高职扩招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加快培养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各类技术技能人才,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简章。


二、招生对象


第二期高职扩招对象为符合《关于做好广东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18〕15号)规定的高考报名条件的在岗职工、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社会人员。符合条件的港澳台考生以及累计具有广东省1年(含)以上社保并与我省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外省户籍在职员工。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顺德职业技术学院


四、报名条件


(一)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报考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且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2.   广东省户籍人员,符合条件的港澳台考生,以及累计具有广东省1年(含)以上社保并与我省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外省户籍在职员工;

3.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含普通高中、中职、中专、技校)或具有同等学力人员;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  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  普通高中(含中职、中专、技校)学校的在校生;

3.  在普通高中(含中职、中专、技校)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毕业生;

4.  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  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  2019年普通高校已录取考生(含录取后不报到考生)。


五、报名流程


报名流程分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报名。

报名时间为9月25日9:00至30日17:00。

(一)领取考生号

拟报名考生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领取考生号及报名系统初始密码。

(二)网上预报名

考生凭考生号和初始密码,登录广东省高职扩招报名及志愿填报系统(http://www.eeagd.edu.cn/pgks)填写高考报名信息,并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小程序采集相片等完成网上预报名。

(三)现场确认报名

考生完成网上预报名后还须持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办理高考报名资格审核,签名确认报名信息等完成报名确认手续。

(四)确认报名需带材料

1.   广东省户籍考生

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高中阶段(含普通高中、中职、中专、职中、技校,下同)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同等学力证明;

2.  广东省户籍退役军人考生

持本人身份证、退役证(或复员证、退伍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同等学力证明;

3.  港澳台考生

符合条件的考生持本人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同等学力证明;符合条件的台湾省籍考生:持本人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同等学力证明。

4.  外省户籍在粤工作人员

持本人身份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同等学力证明、本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本人累计在粤满一年的参保证明(参保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9月30日)。参保证明由考生携带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前往属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办事大厅打印或在广东政务服务网上打印。外省户籍在粤工作人员参保情况将在考生报名结束后由省社保部门统一复核。对于复核情况不属实的考生,取消第二期高职扩招高考报名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负责。

(五)志愿填报及资格审查

1.   志愿填报

考生登录广东省高职扩招报名及志愿填报系统(http://www.eeagd.edu.cn/pgks)选择“高技能人才学历提升计划”招生类型进行志愿填报,考生根据我校高技能人才学历提升计划招生专业及计划表选择1个专业进行填报,原则上根据个人工作或居住地就近选择教学点的专业报考。

2.   报考资格审核

考生在报名及志愿填报系统中进行志愿填报后,打印《广东省第二期高职扩招考生资格审核登记表》(下称“资格审核登记表”)按照要求进行报考资格审核,并由审核单位在资格审核登记表上填写审核意见及加盖公章。

学校成立考生资格审查小组,考生完成报名和志愿填报后学校按照报考条件进行报考资格复核,招生院校在考生资格审核登记表上填写审核意见及加盖公章,并在系统中将考生状态设置为“资格复核通过”。考生资格复核通过,即完成志愿确认,不能再进行志愿更改。“资格复核不通过”,考生可登录高职扩招报名及志愿填报系统进行“考生类型”、“填报计划类型”及“院校专业志愿”修改,按照修改后的志愿院校要求重新进行报考资格审核、复核及志愿确认。考生需合理安排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报考资格审核及复核手续。最终资格审核合格考生名单将在我校网上公示。


六、报名流程图

顺德职业技术学院


七、入学测试


(一) 测试形式

高技能人才学历提升计划项目入学测试由我校自主命题并组织实施。

(二) 测试科目设置与分值

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核方式,其中职业技能主要侧重于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及“职业技能”两个考核科目合并同卷进行测试, 测试时长为120分钟,“文化素质”分值30分,“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分值70分, 两科卷面满分值合计100分。

(三)测试地点

拟设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广州市侨大职业培训学校、湛江市志诚培训学校3个考点,具体考场安排另行通知。

测试时间:2019年10月13日9:30-11:30

(四) 免试录取

曾获得省级及以上单位组织的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考生,经学校核实资格并公示后可免试入学。


八、录取


高技能人才学历提升项目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及学校纪检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录取程序透明、公开。

(一)录取原则

录取考生的测试成绩原则上不低于测试满分值的40%。依据省教育厅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各教学点分开划线,各教学点内各专业考生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录取,总分相同时专业技能考核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

(二)录取程序

1.   考生测试成绩报本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和继续教育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3天。拟录取公示前,若有考生自愿放弃,可顺延录取后续考生。如有专业生源不足时,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商定并报省招生办公室备案同意后,可调整计划到生源充足的专业。

2.   考生测试成绩公示无异议后,根据录取规则制定拟录取方案,拟录取的考生名单通过广东省普通高考录取系统单考单招模块上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经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确认为正式录取。学校根据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的拟录取名单寄发录取通知书。

(三)新生注册与复查

高技能人才学历提升计划录取的考生,于2020年春季入学,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后发现在报名和测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九、资助政策


符合条件的学生,可按《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等文件精神申请资助。


十、人才培养及毕业证书


(一)高技能人才学历提升计划采用在岗培养与学校培养相结合的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实行工学交替等弹性学习形式,采取适合成人、方便就学、灵活多元的教学模式,探索线上与线下混合教学和网上教学。开展“走读”教学,学生平时在岗学习,工作日晚上或者节假日在教学地点集中上课。

(二)根据生源特点,单独编班,单独培养,制定和实施针对性、适应性和实效性强的人才培养方案,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三)高技能人才学历提升计划试点班录取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学,不得转专业,不得转入试点专业非试点班。其他专业学生或试点专业非试点班学生均不能转入试点班学习。

(四)符合试点学校毕业条件和要求的,可获得顺德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毕业生在落实就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十一、时间安排

顺德职业技术学院


十二、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胜东路顺德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招生办公室(1号教学楼101室)  邮政编码:528300



本公告由顺德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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